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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急修項目、應急急修項目申請使用、撥付維修資金
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165號令)、烏魯木齊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烏政府令第12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辦房[2015]52號)。
一、申請條件:
1.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部位屬維修資金列支范圍;
2.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原因屬自然老化、自然損壞,沒有責任人;
3.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質量保修期屆滿;
4.維修資金使用項目相關業主分攤的維修費用交存到位;
5.(急修項目)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業主大會審議通過或公示后經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相關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且人數過半數的相關業主同意。
(應急急修項目)小區業主委員會或所在轄區居民委員會對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事實和應急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確認屬實并公示業主,無需經相關受益業主決策。
二、辦理材料:
(一)維修資金使用申請需準備的材料:
1、申請(后附授權委托書和承諾書),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需提交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書面檢測、鑒定意見或維保單位出具的檢測情況說明;
2、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事實確認報告及其公示后的情況說明(后附損壞各部位照片)。(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報業主委員會確認,無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報所在轄區居民委員會確認。)(應急急修項目需在單元門和公示欄以及安居廣廈上公示,急修項目損壞事實無需公示);
3、需維修項目的質量驗收備案表或共用設施設備原合同復印件;
注1、申報單位可攜帶授權委托書到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查取交存明細并核對交存信息的準確性,如交存信息有誤,需及時告知資金管理中心核對后修正;如有業主維修資金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應分攤的維修費用,物業服務企業需及時向業主催交后補交至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否則將影響后期維修資金正常支付。
注2、所有公示材料需在小區公示欄或單元門以及安居廣廈上公示3天,并提供公示后有無業主投訴或問題解決的書面反饋意見,公示后的情況說明需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民委員會確認蓋章。
注3、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需申報單位蓋章,所有要件復印件均需申報單位核對原件后注明復印件與原件是否完全一致,并注明核對人姓名和核對日期。
(二)維修資金撥付申請需準備的材料:
1、申報單位與施工單位簽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或與供貨單位簽定的定貨合同原件一份(合同內應有工程質保期期限)。如維修項目由分公司施工和收款,應提供總公司給分公司開具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總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如為外地企業,還需提供企業進疆備案冊;
3、施工方案(施工工藝)(一般包括拆除、維修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所用主要材料名稱,土建安裝工程等需提供施工簡圖及相關說明,涉及隱蔽工程還需提供隱蔽部位的現場照片及相應的文字說明。涉及設備更換的,還需提供設備合格證。施工單位及申報單位均需蓋章);
4、工程結算書(按照國家及地區相關行業部門頒布的定額、單位估價表、人工調差和材差文件編制,應區分受益業主范圍分別報結算,經申報單位審核后的結算總封皮上加蓋維修單位及申報單位公章,編制人及審核人簽字或蓋章。維修設施設備的,還應提供經申報單位核審的主材購貨發票,核查原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5、維修項目工程質量驗收表及其公示后的情況說明(網上下載制式格式)。涉及屋面防水維修的還需提供屋面防水質量分部驗收表(網上下載制式格式),屋面防水申請支付工程進度款前需提供維修項目中標和開工情況及其公示后的情況說明。(應急急修項目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報業主委員會確認,無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報所在轄區居民委員會確認)(應急急修項目需在單元門和公示欄以及安居廣廈上公示,急修項目驗收表無需公示);
6、工程款支付申請表(網上下載制式格式);付款單位的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注明銀行行號);維修項目工程款墊資發票需核查原件、提供復印件兩份,復印件上申報單位蓋章【工程款發票上必須顯示維修項目具體名稱(小區、樓棟或樓棟單元、維修部位),或在備注欄內填寫項目具體名稱,發票內容需機打并不得涂改】;
7、維修項目竣工后維修資金使用相關情況及其公示后的情況說明(包括維修資金使用項目基本情況、以前年度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相關業主維修資金余額情況、分攤維修費用業主范圍、施工單位的選擇情況、維修方案、工程質量驗收情況、結算金額、設施設備殘值回收等相關內容。附業主預分攤維修費用明細)。(應急急修項目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報業主委員會確認,無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報所在轄區居民委員會確認。應急急修項目需在單元門和公示欄以及安居廣廈上公示);
8、相關業主微信投票對動用維修資金表決意見(微信公眾號人臉識別投票無法實現的再采用書面簽字)及業主表決結果。書面表決意見表及表決結果均需在相關業主單元門和安居廣廈上公示并提供公示后的情況說明(表決意見表需按樓棟且按房號順序分別表決,表格抬頭及表格前四列需填寫并打印清楚以告知業主,表格后五列由業主填寫)。(僅急修項目提供)
注4、實施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選擇施工單位的維修項目,物業服務企業還需將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等相關資料交資金管理中心備案一套;
重要提醒:1、對于中心已現場查驗過的急修項目或應急急修項目,查驗現場后即告知物業服務企業需6個月內向我中心報送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材料,如物業服務企業超過6個月未向我中心報送申請材料且未書面告知延期報送原因的,將推送各區(縣)物業服務中心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經督促仍未整改的,將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誠信積分進行扣分處理;物業服務企業1年內未向我中心遞交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材料的,將不予受理。以此杜絕物業公司緊急維修后拖延提交維修資金申請材料的情況。
2、物業服務企業對中心反饋的審核整改意見超過1個月未報送整改材料且未書面告知延期報送原因的,將推送各區(縣)物業服務中心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經督促仍未整改的,將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誠信積分進行扣分處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30(除法定節假日外)
聯系電話:0991-4673679
辦理地點:烏市南湖東路175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二樓審核科(陽光綠島酒店旁)
三、申請審核流程

四、特別提示:
(一)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或相關業主對損壞情況進行確認。急修項目損壞事實如有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參與確認的,可取消業主代表確認環節;
(二)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居民委員會申請預約現場查驗時,對于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需提交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書面檢測、鑒定意見或維保單位出具的檢測情況說明;
(三)如物業服務企業不積極為業主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業主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業主代表也可代為申請。
(四)維修資金使用表決意見表、維修項目竣工后維修資金使用相關情況、維修項目工程質量驗收表等公示要件均需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公示到位,物業服務企業提交的公示情況說明需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蓋章確認。
(五)申報單位組織施工單位維修。推行公開招投標方式選擇施工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如自行委托施工單位維修,應與有相應資質和營業范圍的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六)申報單位在維修過程中承擔維修項目工程質量監理責任,如申報單位沒有相應的工程監理技術能力,應聘請正規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并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后到維修資金代管機構備案(需備案監理合同等相關材料)。
(七)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申報單位)及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或相關業主代表應組織驗收并將維修項目使用維修資金等相關情況在小區公示。(急修項目工程質量驗收如有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參與驗收確認的,可取消業主代表驗收確認環節;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竣工驗收由專業檢測機構出具驗收報告的,其工程質量驗收可取消業主代表驗收確認環節)
(八)根據合同約定,按甲乙雙方及維修資金代管機構(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三方確認的工程結算審核價支付工程款至維修單位,如合同約定需預留工程質保金,則按工程結算審核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后支付。
如維修項目工程款由申報單位墊資,維修資金代管機構需核實申報單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的墊資發票,維修設施設備的,還需提供主材發票,設備合格證等,按甲乙雙方及維修資金代管機構(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三方確認的工程結算審核價支付至墊資單位。
(九)應急維修范圍: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房屋滲漏嚴重的;電梯出現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樓體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的;排水管道嚴重堵塞或者斷裂的;其它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緊急情況。
(十)授權委托書、維修資金征求業主意見表等維修資金申請使用、撥付相關材料可登錄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網---部門網頁---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公示公告---辦事指南-維修資金申請使用、撥付相關資料中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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