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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有限空間作業工作要求以及市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廈安辦〔2024〕13號)、我局《廈門市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廈建規〔2023〕1號-工)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壓緊壓實安全職責。通過落實操作規程,嚴格執行“三步驟”(先通風、后檢測、再作業),“四個環節”(教育培訓、作業審批、施工作業、應急救援),“五個全部”(有限空間全部標識、危險作業全部審批、作業合同全部報備、作業人員全部培訓、防護設備全部配齊)等要求,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事故發生,為廈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各單位要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2023重大隱患專項整治活動,熟悉整治范圍和要求,全面摸排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間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賬;督促各項目參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三、整治范圍及職責分工
(一)整治范圍
對涉及到的坑、溝、槽、池、井、管、罐、箱、爐、室、倉(斗)、塔(釜)等有限空間是否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地下暗挖、綜合管廊、地下管道等,涉及有限空間內容見附件1。
(二)職責分工
1.各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所監管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參建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質安站負責所監管的房建市政工程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參建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各相關單位要按照相關行業規定,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并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四、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各相關單位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確保臺賬中的有限空間數量、作業危險因素等全面、準確。
(二)健全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各相關單位應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防護裝備管理、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題安全培訓,對監護人員、作業審批人、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培訓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技能,未經培訓合格不得參與有限空間作業;嚴格有限空間作業承發包管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發包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審批和現場監督。
(三)強化有限空間日常監管。各相關單位應當在有限空間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有多個有限空間的場所設置安全風險告知牌。對可能產生有毒物質、具備條件的有限空間采取上鎖、設置隔離欄、防護網等物理隔離措施,防止相關人員未經審批進入。監護人員負責在作業前解除物理隔離措施。鼓勵采用信息化、數字化和智能化技術,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管控水平。
(四)配齊安全防護救援設備。救援單位應當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因素的特點,按照標準規定配備氣體檢測報警儀器、機械通風設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者高壓送風式長管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裝備。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監護人員負責對相關用品、裝備進行定期檢查,確保能夠正常使用。
(五)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各相關單位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根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大小,明確分級審批要求。對于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的有限空間清理清淤、檢維修作業,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審批。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作業單位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各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六)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應當全程進行監護,與作業人員保持實時聯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或者進入有限空間參與作業。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濃度低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監護人員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七)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八)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各相關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并進行評估。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后,立即按照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阻止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2024年1月31日前)
1.制定實施方案。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印發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2.宣傳發動。各相關單位要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題宣傳活動”,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努力營造全行業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氛圍。
(二)全面摸排,自查自改階段(2023年2月29日前)
1.全面調查摸底。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轄區有限空間開展全面調查摸底,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問題,確保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涉及有限空間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2.對標自查自改。各相關單位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可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
3.健全管理制度。各相關單位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4.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涉有限空間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5.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單位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6.深化“雙重預防”機制運用。各相關單位要以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
7.加強應急管理。各區建設(與交通)局、市質安站要監督指導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督促相關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24年12月)
各區建設(與交通)局、市質安站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本轄區本行業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附件1、附件2)及新增(減)有限空間情況(附件3)于每季度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工程處。
附件:1.2024年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度表
2.2024年廈門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
3.2024年新增(減)有限空間情況表
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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