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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關于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
單位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職責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單位職責主要有: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編制散裝水泥發展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
(三)負責組織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推廣應和,做好縣級以上城區施工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督查工作;
(四)組織開展預拌砂漿企業揚塵治理、企業質量內控管理、售后服務、市場推廣應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使用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核實備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與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相關的新技術、新裝備和新產品的研發工作,并組織推廣應用;
(七)負責全市散裝水泥工作和信息交流、宣傳教育、專業培訓和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對下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九)負責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機構設置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僅包括單位本級決算,無其他下屬單位決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報表由以下9張表格構成,具體表格內容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141.45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專用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41.45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23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63.72萬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41.4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1.45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41.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6萬元,占86.9%;項目支出18.58萬元,占13.1%;經營支出0萬元,占比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41.45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41.45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63.72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1.45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63.72萬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1.4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62萬元,占22.4%;衛生健康支出7.3萬元,占5.2%;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95.12萬元,占67.2%;住房保障支出7.41萬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58.14萬元,支出決算為141.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4.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其中:基本支出122.86萬元,占86.9%;項目支出18.58萬元,占13.1%。具體情況如下: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42.01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2.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2.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68萬元,支出決算數為6.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9.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6.3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9.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4.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8.1萬元,支出決算為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5. 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建筑業(款)其他建筑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0.72萬元,支出決算為95.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5.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6.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3.01萬元,支出決算為6.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2.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7.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5.27萬元,支出決算為0.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2.8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8.7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補助;公用經費4.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較上年減少0.02萬元, 下降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計劃執行。決算數較上年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
(二)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主要用于因公出國(境)。經費使用根據市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嚴格執行《合肥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合政辦〔2014〕8號)、《關于轉發〈安徽省省直黨政機關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合財行〔2014〕944號)等相關規定。2024年,參加(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
2.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接待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公務接待。經費使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細則,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接待費管理暫行辦法》(合財行〔2015〕64號)等相關規定。2024年,國內公務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較上年減少0.02萬元,下降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計劃執行。決算數較上年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經費使用嚴格按照省市公務用車配備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主要用于公務用車購置。2024年,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較上年減少0.02萬元,下降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計劃執行。決算數較上年減少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撤銷,預算執行本年度1-6月。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及車輛維保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數為0輛。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散裝水泥推廣應用管理性支出項目因機構調整,由合肥市綠色智能建筑發展中心公開績效評價情況。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系非行政或參公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單位決算機關運行經費的口徑,本年度機關運行經費為0。2024年度本單位運行經費4.1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8.5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5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58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共有車輛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的金額。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經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原合肥市散裝水泥管理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報表(共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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