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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于2023年3月20日作出《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上塘片區舊城區改造項目(西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決定》(湖政函〔2023〕12號),并于 2023年3月23日予以公告。湖州市環城西路339號上塘-7-104室房屋位于該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內。
湖州市環城西路339號上塘-7-104室房屋所有權人為莫偉壯,在該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被征收人莫偉壯與房屋征收部門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達成征收補償協議。本機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湖州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及該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等相關規定,于2023年7月23日向被征收人莫偉壯送達了《關于上塘片區舊城區改造項目(西塊)被征收人莫偉壯的補償決定方案》,被征收人莫偉壯在方案規定的期限內未選擇補償方式。現本機關依法對被征收人莫偉壯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本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
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3753009-14167-52-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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