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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5〕20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本市公共建筑節能管理,依據《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關于印發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額和級差價格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京政辦函〔2013〕43號)、《北京市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20〕5號)的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全市重點公共建筑2022年度和2023年度用電量進行了考核。為做好我市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向能效分級管理工作平穩過渡,根據《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級管理辦法》(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共建筑產權單位可通過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信息平臺(下稱“信息平臺”)查詢考核結果,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請通過信息平臺提交,具體步驟見附件1。
二、2022年度和2023年度連續兩年電耗考核不合格的大型公共建筑(詳見附件2),其產權單位應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2023年能耗的分級工作,并提交蓋章版分級結果報告和相關支撐材料。
三、2023年度電耗考核不合格的大型公共建筑(詳見附件3)納入2025年各區人民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公共建筑能效分級檢查范圍,其產權單位應按照各區要求完成2024年能耗的分級工作,各區將依照《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級管理辦法》開展能效分級管理工作。
四、2022年度和2023年度連續兩年電耗考核不合格的普通公共建筑及2023年度電耗考核不合格的普通公共建筑,其產權單位可自行開展能效分級工作,并根據分級結果加強節能運行管理。
五、各相關單位應通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中“工程建設/建筑節能與建材管理”欄目下的公共建筑能效評估分級工具進行能效分級,并通過信息平臺提交蓋章版能效分級結果報告(附件4)和相關支撐材料(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清單)。
六、上述應由產權單位承擔的職責,產權單位也可委托其建筑運行管理單位或使用人開展相關工作。
附件: 1.電耗限額執行情況查詢和異議申請操作步驟
2.2022年度和2023年度連續兩年電耗考核不合格的大型公共建筑名單
3.2023年度電耗考核不合格的大型公共建筑名單
4.公共建筑能效分級結果報告
5.操作流程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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