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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關于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水務局、園林管理局,喀什經濟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環保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效壓實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我廳對《關于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新建規〔2021〕5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關于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疆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月17日
關于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效壓實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底線紅線,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壓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嚴格落實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
(一)全面落實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首要責任
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總牽頭單位,在整個工程建設中居于主導地位。建設單位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綜合協調、支持保障、檢查督促職責,不替代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項目其他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施工單位要全面落實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嚴格執行材料進場檢驗等制度,嚴格落實施工安全生產各項措施,不得擅自降低施工標準,確保工程實體結構質量和施工安全。要強化安全崗位人員履責管理,落實落細全員安全責任,特別是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安全員每日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實監理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要求開展監理工作,執行監理旁站和見證取樣制度,加強施工過程及關鍵工序、環節的跟蹤檢查。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落實勘察、設計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真實、準確的勘察文件。對由于勘察報告不能指導現場施工或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而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對由于設計文件違反國家和自治區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而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三、強化組織領導,構建長效機制
(一)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工作要求,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將其作為貫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實現“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舉措。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形成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提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貫徹落實措施。
(二)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巡查、檢查、督查制度,對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教育,提高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通過媒體宣傳、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群眾舉報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問題,及時發現、制止和打擊違法行為,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我廳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編制了自治區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主要任務清單(見附件1)及自治區房屋市政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責任清單(見附件2),請各地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向我廳反映。
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來源:新疆自治區住建廳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5年1月26日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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