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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關于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職責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職責主要有:
(一)承擔市本級建設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施工質量過程監管及驗收備案抽查等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二)配合局機關做好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抽查等事務性工作。
二、機構設置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僅包括單位本級決算,無其他下屬單位決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報表由以下9張表格構成,具體表格內容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268.19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專用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268.19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23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68.19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上年數。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98.4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8.43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268.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4.84萬元,占83.8%;項目支出43.35萬元,占16.2%;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68.19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268.19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68.19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上年數。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8.19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68.19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上年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8.1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16萬元,占9%;衛生健康支出7.62萬元,占2.8%;城鄉社區支出219.65萬元,占81.9%;住房保障支出16.76萬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68.1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其中:基本支出224.84萬元,占83.8%;項目支出43.35萬元,占16.2%。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9.44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7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6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工程建設管理(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9.13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9.76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9.7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7.城鄉社區支出(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1.0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5.0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8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2024年新成立單位,無年初預算數。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4.8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69.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公用經費54.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未安排“三公”經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主要用于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等支出。經費使用根據市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嚴格執行《合肥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合政辦〔2014〕8號)、《關于轉發〈安徽省省直黨政機關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合財行〔2014〕944號)等相關規定。2024年,參加(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
2.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接待費用。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接待費用。主要用于省內外相關單位業務指導和工作調研等公務往來。經費使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細則,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接待費管理暫行辦法》(合財行〔2015〕64號)等相關規定。2024年,國內公務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經費使用嚴格按照省市公務用車配備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主要用于單位公務車輛購置支出。2024年,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務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數為0輛。
十、關于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全面開展項目支出單位自評和部門評價。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沒有需要開展績效評價的項目。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和部門評價結果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沒有需要公開的2024年度項目支出部門評價報告和績效自評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系非行政或參公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單位決算機關運行經費的口徑,本年度機關運行經費為0。2024年度本單位運行經費54.8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8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8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共有車輛0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三、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合肥市城建消防事務中心2024年度單位決算報表(共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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