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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三部分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2025年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預算批復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十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政府預算)
十二、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部門預算)
十三、債務支出預算表
十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六、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七、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十八、部門管理專項資金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范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提高預決算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促進依法理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部門預決算信息包括預算收支安排、預算執行、決算數據等。
第三條 預決算信息公開的原則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 開為例外,依法依規公開預決算。除涉及國家秘密外,不得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確保預決算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和完整。
第四條 財務部負責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制定本單位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報告,按規定上報主管局公開部門預決算信息。
第五條 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內容包括:
(一)部門文件。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二)部門概況。包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決算情況說明。包括預決算年度收支、機關運行經費、 政府采購、“三公”經費、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等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對預決算相關專業名詞進行解釋說明。
(五)預決算批復表
第六條 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報告報主管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財政預決算”專欄和主管局門戶網站“財政預決算”專欄同步公開,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便于社會公眾查詢監督。
第七條 經主管局批復的部門預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后20日內公開。
第八條 本辦法從發布日起實施。
第二部分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為全市市容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全市市容以及戶外廣告、標志標識等的日常巡查管理;街路指示牌、城市景觀亮化設施的建設和維養;承擔行業內安全工作。
(二)為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全市環境衛生的日常巡查管理、城市垃圾分類、生活垃圾處理、垃圾收費、市管垃圾廠和滲濾液處理等工作;負責垃圾處理廠的建設、管理、日常督查工作;承擔城市冬季除運雪相關工作;承擔行業內安全及環境保護工作。
(三)為全市靜態停車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全市靜態停車設施的建設和維修養護等工作;承擔行業內安全工作。
(四)為全市綠化建設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全市園林綠化數字平臺的數據更新、運行、維護等工作;具體負責全市市管園林綠地及設施的建設維修養護管理工作,參與市管權屬園林綠化方面審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擔涉及市管園林綠地設施等方面的應急搶險、安全運行相關工作;負責城區森林防火和園林綠化病蟲害防治工作;統籌行業內涉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五)為全市公園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市管勞動公園、濱水公園及月牙島公園建設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公園的日常巡查管理、動物園的監管工作;負責公園的綠化、亮化、市政等設施的建設、維修和養護工作;負責公園內安全工作。
(六)為全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市政監管平臺系統的數據更新、運行和維護等工作;負責全市市管市政設施日常巡查管理、維修養護工作;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的驗收和接收工作;承擔涉及市管市政設施等方面的應急搶險、安全運行及保障城市防汛排澇的相關工作。
(七)為全市排水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具體負責排水污水管網監管平臺系統的數據更新、運行和維護等工作;負責排水設施日常巡查管理、維修養護工作;參與排水建設項目的驗收和接收工作;負責全市泵站、污水處理廠的行業督導工作;負責污泥處理和污水收費工作;保障城市防汛排澇;負責排水行業的安全及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八)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系統的運營管理。
(九)負責薩爾滸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日常事務性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是: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部分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綜合預算收支指標情況
(一)收入預算27342.69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624.6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5618萬元;
3、單位資金收入100萬元。
(二)支出預算27342.69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26.8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63.32萬元,公用經費163.55萬元);
2、項目支出25615.82萬元。
在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支出 2210萬元;納入預算績效管理的特定目標類項目共13個,涉及資金25615.82萬元。
2025年預算收支比上年減少8547.81萬元,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減少3603.8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污水處理費和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少4943.97萬元;安排用于污水處理項目預算減少7206.73萬元,路燈照明等設施維護費、城市排水設施維護費等其他項目預算減少1341.08萬元。
二、部門管理專項資金情況
2025年,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管理專項資金0個,涉及資金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5年,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0萬元。本單位為事業單位不安排和核算機關運行經費。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政府采購預算2210萬元。具體為市政工程設施維護項目橋梁檢測服務政府采購預算150萬元,污水處理項目污泥處置服務政府采購預算2000萬元,園林綠化設施項目園林綠化農藥政府采購預算60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38.45萬元, 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0.25萬元,減少21.05%,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38.45萬元,比上年減少10.25萬元,下降21.05%,減少原因:報廢車輛5臺,減少了各類車輛的運行經費。
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單位:萬元
項目 | 金額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計 | ||
1.因公出國(境)費 | ||
2.公務接待費 | ||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48.70 | 38.45 |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48.7 | 38.45 |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2025年年初預算購置車輛0臺,金額0萬元。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
七、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2025年應編制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1 個,實際編制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1個,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為100%。2025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項目共13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項目共13個,涉及資金25615.82萬元,編制特定目標類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應編 制績效目標的數量)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事業運行(項):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1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林業支出(項):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第五部分 2025年撫順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預算批復表
責任編輯:戴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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