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各相關單位和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 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建行規〔2021〕16號),加快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質量社會監督體系,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提升建設工程質量品質,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品質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實相關單位行為要求
(一)建設單位作為工程質量責任人,應嚴格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號)等要求,并加強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履約管理。
(二)監理單位應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 50319-2013)、《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促進工程監理依法履職推動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建行規〔2023〕2號)等規定,落實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履行監理人員職責,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
(三)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政策性文件建設要求,強化設計質量管控,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設計交底和技術服務,及時依法依規出具設計變更、處理方案。
(四)施工單位應加強施工全過程質量管理,嚴格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嚴格按施工圖設計文件、標準規范、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和自檢,確保工程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及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相關政策性文件建設要求。
(五)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57號)等規定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規范檢測行為,建立檢測影像資料、檢測報告等記錄與留存制度,確保檢測數據及檢測報告完整、真實、準確。
二、建筑主體結構工程自檢、驗收措施
(一)基本要求
1.嚴格落實規范要求,控制施工質量。建筑主體結構工程施工過程自檢、驗收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GB 55008-2021)、《砌體結構通用規范》(GB55007-202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924-2014)、《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號)等現行相關規定。
2.嚴格材料進場管理。嚴格執行進場審驗制度,砌筑砂漿、砌體原材、預拌混凝土等原材料未經監理單位確認嚴禁用于施工現場。材料進場需查驗的質量證明文件按照《材料進場需查驗質量證明文件》(附件1)中的要求落實。
3.混凝土澆筑時嚴格控制同樓層不同強度等級混凝土使用部位,控制混凝土澆筑順序、澆筑時間,同時在澆筑點見證取樣留存試件做好管理,不得擅自挪動養護位置。混凝土澆筑過程注意事項按照《混凝土、砌體結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檢查注意事項》(附件2)中的要求落實。
4.砌體結構工程砌筑過程質量控制注意事項按照《混凝土、砌體結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檢查注意事項》(附件2)中的要求落實。
(二)施工自查自檢
1.混凝土、砌體結構施工過程,施工單位應嚴格進行全數自查自檢,同時采取互檢、交接檢的形式進行檢查。各工序的施工應在前一道工序合格后再進行,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檢查要點按照《混凝土、砌體結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檢查注意事項》(附件2)中的要求落實。
2.檢查應實測實量,實測數據、檢查痕跡要在實體對應區域公示上墻,對發現的質量缺陷應在現場作出標識。
3.檢查過程要編制檢查記錄,對于發現有質量缺陷的,應在檢查記錄表標明質量缺陷的名稱、具體部位并附照片,并整理形成質量缺陷檢查記錄,整改完善后應有對應的復驗記錄,紙質的檢查記錄表、影像資料要妥善留存。
(三)質量缺陷處理
1.主體施工各環節出現質量缺陷未整改合格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整改前、后及整改過程應留存相應整改查驗記錄表及影像資料。
2.一般缺陷可由施工單位出具整改方案,經監理單位確認后,施工單位按方案對照質量缺陷檢查記錄全數維修整改,維修整改完善后,報監理單位重新組織閉環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進行資料歸檔。
3.出現較大質量缺陷達不到設計要求的砌體工程不得進行一般維修處理、驗收,必須拆除后按施工圖進行重新砌筑;出現嚴重缺陷的混凝土結構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認可。
(四)混凝土、砌體結構子分部的自驗收
1.混凝土、砌體子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驗收,并對驗收成果負責。
2.施工單位檢查記錄表、質量缺陷記錄及復驗等相關資料齊備、檢測合格數據全部上墻、自檢合格后,監理單位方可組織子分部驗收。
3.子分部質量驗收時應按照《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第10.2.3條、《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第11.0.1條等的要求將資料收集并分類整理。
4.不合格試驗報告的處理應建立不合格試驗報告臺賬及具備對不合格試驗報告的處理結果。
5.混凝土結構構件尺寸檢查情況應具備混凝土結構構件尺寸檢查記錄、混凝土尺寸嚴重偏差處理記錄。
6.混凝土外觀質量缺陷檢查情況應具備混凝土外觀質量缺陷檢查記錄表、混凝土質量缺陷處理復驗記錄。
(五)工程驗收“零缺陷”
建筑主體結構工程自檢、驗收過程應嚴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實,各環節施工后應及時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上一工序未經自檢、驗收合格,不得進入下一工序的施工,驗收不得降低質量標準,確保工程各環節實現“零缺陷”驗收。
三、強化驗收、檢測管理舉牌措施
(一)嚴格驗收管理,落實責任到人
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第6.0.1、6.0.2、6.0.3、6.0.4、6.0.5、6.0.6的要求。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履行各自的驗收職責,驗收合格后方可在驗收單或驗收文件上簽字,并負相應驗收責任。驗收時,嚴禁弄虛作假、降低標準,將不合格的按照合格驗收。
(二)樣板引路,做好施工前技術交底工作
施工單位須編制樣板制作計劃,設置施工工序樣板、實體樣板(結構樣板、裝配式樣板)、門窗樣板、保溫樣板、安裝樣板、裝飾樣板等。將檢驗批的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主要內容進行事前交底,并制作簡明易懂的圖板在作業面上進行公示,便于現場施工人員隨時查看,使各作業班組能夠直觀形象地準確把握和理解每道工序的具體工藝、操作方法及質量標準,確保作業現場按圖、按樣板施工。住宅工程須執行首層樣板制度,工程大面積施工前,在住宅建筑首層設置交付標準樣板,含公區裝修、消防設施安裝情況。
(三)驗收、檢測舉牌,留置聲像資料
1.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以及材料進場、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等各環節驗收時應進行舉牌。舉牌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檢驗批名稱、驗收內容、驗收結論、驗收人員及工人、驗收時間等內容。舉牌時要進行聲像資料留置,聲像資料拍攝要有明確驗收部位的參照物,以聲像視頻、照片的形式反映出驗收人員及工人、驗收部位全貌及重要節點內容。
2.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57號)實施。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設備等應按照規定進行進場檢驗、復驗。見證取樣送檢或現場檢測時應進行舉牌,舉牌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送檢部位及名稱、送檢人員、見證人、檢測單位等內容,同時以聲像視頻、照片的形式反映出取樣或檢測部位、見證取樣的現場、送檢、現場檢測情況等重要內容。做到取樣真實,確保檢測數據或報告真實、準確、可追溯,不得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3.材料進場、檢驗批/分項/分部驗收、材料見證取樣檢測等舉牌公示牌制作樣式參考見《舉牌公示牌樣牌》(附件3),舉牌公示牌建議尺寸為(500-700)mm×(400-500)mm,其中檢驗批驗收舉牌公示牌尺寸設定為600 mm×700 mm,文字采用正楷字體。拍照時,公示牌應在醒目位置,照片中公示牌的內容應清晰。
(四)加強高邊坡、深基坑管理
1.依據《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16)第3.1.2條規定,在施工期間對高層和超高層建筑的沉降位移傾斜位移情況、基坑及其支護結構和周邊環境情況等進行變形測量;建設項目涉及高邊坡、深基坑的,應建立高邊坡、深基坑臺賬,并加強監管。
2.高邊坡工程施工過程應按照檢驗批、分項采取混凝土結構工程自檢、驗收措施和驗收、檢測舉牌措施,并按照施工過程聲像檔案管理的措施要求留置聲像檔案資料。
3.高邊坡工程竣工驗收時,應參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工程性標牌設置監管的通知》(川建質安函〔2021〕2163號)的要求,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單位名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開竣工時間,性標牌材質、大小及字體大小、格式要求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設置性標牌的要求執行。
4.高邊坡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將高邊坡臺賬及使用維護說明等相關資料移交建設單位或業主。
(五)檢驗批驗收內容應全面、資料應完備
檢驗批質量驗收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驗收記錄。檢驗批質量驗收資料應包括檢驗批質量報驗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施工記錄、材料/構配件/設備出廠合格證及進場復驗單、驗收結論及處理意見、聲像資料以及檢驗批驗收不合格項的處理記錄,監理工程師簽署驗收意見。
(六)其他
各項目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履行“驗收、檢測舉牌”制度,建立各環節舉牌管理臺賬。建設單位應指定專人留存完整的相關影像資料及臺賬。對于未采取舉牌驗收的分部分項工程,將責令建設單位采用現場檢測的形式對工程質量進行復檢。
四、強化建設工程施工過程聲像檔案管理措施
(一)基本要求
1.嚴格執行《瀘州市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歸檔規定》的規定。
2.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應隨工程建設進度同步形成,嚴禁事后補編。
3.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應如實記錄建設工程重要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與現場實物質量情況,能真實、全面地反映建設工程結構安全和保障主要使用功能的施工情況。
(二)建設工程聲像檔案的收集內容
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應包括工程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和驗收階段的檔案資料,具體收集內容見《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收集內容清單》(附件4)。
(三)建設工程聲像檔案的拍攝要求
建設工程聲像檔案的拍攝應能反映施工狀況、參加驗收人員、驗收方式、驗收部位質量狀況等。
(四)建設工程聲像檔案制作要求
1.每張電子照片、每段電子視頻的存放和命名格式建議為(工程名稱)文件夾-(分部名稱)文件夾-具體編號+樓棟號+部位,文字說明還應標明軸線位置。
2.建設單位按照《瀘州市城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歸檔規定》的要求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聲像檔案,其余的由建設單位留存。
3.聲像資料留置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聲像資料應由了解工程專業技術的人員拍攝或指導拍攝。
(五)其他
各項目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建設工程施工過程“聲像檔案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相關責任主體單位及現場施工人員的終身責任制,確保通過資料的留置,對出現問題、質量事故的工程項目實現可溯源當時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參與人員、驗收情況等。
1.監督交底時,建設單位、施工及監理單位簽署聲像資料留置承諾書。
2.對于聲像資料留置不齊全的、不能反映工程質量隱蔽及驗收情況的、質量有疑問的,將責令建設單位采用現場檢測的形式對工程質量進行復檢。
3.對未留置、未移交聲像檔案或聲像檔案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和企業,將加強監管。
五、管理要求
各項目要嚴格執行建筑主體結構工程自檢、驗收措施,驗收、檢測舉牌措施以及聲像檔案管理措施,我局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進行抽查。對未按上述要求執行的責令改正,將各方責任主體單位納入《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追究范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進行線索移送,對責任主體單位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管理,并納入企業誠信評價及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范圍。
六、文件的實施
本文件自2023年8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品質的通知》(瀘住建發〔2021〕81號)自本文件施行之日起廢止。本文件執行過程中,與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不一致的,按照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執行。
各區縣可根據工作實際,參照制定工作方案或細則。
附件:1.材料進場需查驗質量證明文件
2.混凝土、砌體結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檢查注意事項
3.舉牌公示牌樣牌
4.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收集內容清單
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材料進場需查驗質量證明文件
預拌混凝土進場時應按照《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第7.3.1條規定全數檢查并核查隨車的原材檢測報告、配合比、出廠合格證書、開盤鑒定等資料。
砌體結構工程材料進場報審應按照《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924-2014)第6.3.1條、第6.3.2條,《預拌砂漿》(GB/T25181-2019)第9.1.3條、第11.2.3條規定檢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質量保證資料:砌體、砂漿原材檢測報告、砂漿配合比、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等。
附件2
混凝土、砌體結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檢查
注意事項
一、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注意事項
混凝土澆筑時,同一樓層墻體與樓板、柱、梁交接處核心區混凝土澆筑時應注意防止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俗稱砼混標);澆筑墻、柱混凝土時灑落到板面的“落地灰”應及時清理,不得摻雜到隨后澆筑的樓板混凝土里;嚴格控制更換不同強度等級混凝土時銜接時長,避免人為形成冷縫;不得人為降低核心區混凝土強度等級進行澆筑。
混凝土拆模后,施工單位應按《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第8.8.5條規定對混凝土構件質量進行全數檢查。
施工單位在混凝土拆模后7日內對混凝土構件的位置和幾何尺寸、外觀質量情況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全數檢查,對發現的質量缺陷應在現場作出標識,編制混凝土結構構件尺寸檢查記錄,檢查記錄表應標明質量缺陷的名稱、具體部位并附照片。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墻體、樓板、樓梯板、懸挑板、門窗洞口等構件、部位的位置、尺寸等,驗收痕跡上墻。
二、砌體結構工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注意事項
砌體結構工程應做到按圖配筋,設計施工圖中未明確或無詳圖時,應嚴格按照《西南地區建筑標準設計通用圖—西南G合訂本》或按照設計單位技術確定后的深化砌體圖進行施工。填充墻體應樓層植筋到位,植筋拉拔檢測合格后方可開始該樓層砌體施工。
砌體砌筑時嚴格做到砂漿飽滿、粘結牢固可靠、加強筋按圖設置、不留瞎縫、不做假縫,嚴禁“耳朵灰”。
填充墻后塞口必須按照《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924-2014)第10.2.1條規定,與填充墻砌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14天。
混凝土構件應澆筑密實、強度達標、觀感表面光滑飽滿,對拆除邊模后存在毛邊、爛根、蜂窩、麻面、混凝土不密實等一般質量缺陷的,需整改合格經監理單位驗收確認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對確不能滿足《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技術要求的混凝土構件應拆除重做。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州建協建筑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圖審查機構備案的公告
下一篇:政策新聞 |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23年度第二十八批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核名單的公示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