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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事中事后監管,健全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準入清出機制,切實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發展秩序,根據《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我市建筑業企業動態核查工作的實施方案》(蘇住建建〔2020〕15號)要求,市住建局組織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開展了2021年季度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核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實地核查、系統排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各轄區內建筑業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進行動態核查。2021年季度,全市共核查191家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的313項資質(詳見附件1),其中,實地核查企業94家(占比49.2%),系統排查企業72家(占比37.7%),隨機抽查企業25家(占比13.1%),發現86家企業的117項資質(詳見附件2)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并對37家企業發放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占比43%)。
二、存在問題
1.企業資質日常維護工作不到位。核查發現部分企業存在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配備不足,人員社保未按規定繳納,企業凈資產及技術負責人業績不達標等情況。
2.重組、合并、分立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問題比較突出。大部分企業未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配備相應的人員、設備,未達到相關資產要求。
3.部分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核查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蘇州工業園區未對轄區內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開展2021年季度資質動態核查工作。部分地區未重點突出對首次申請、升級、增項、重組、合并、分立及信用綜合評價為后1%的企業進行全面實地核查;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個人業績未按資質標準進行核查;《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發放工作未及時跟進。
三、處理意見
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的《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期不超過90天(自簽收之日起計算),送達建筑業企業的通訊地址以企業上傳至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上的工商注冊地址為準;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完成送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工作的,應在本通報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送達工作,整改期不超過90天(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計算)。
整改期間,上述86家企業(詳見附件2)不得以不達標的建筑業資質新承接工程項目、合同歸集、調整主管部門和申報資質升級、增項、合并、重組、分立。市住建局將統一向社會公布2021年季度整改完成的建筑業企業名單。整改期滿仍未達到資質標準的企業將由市住建局抄送資質許可機關,建議撤回相應建筑業資質。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全市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要高度重視企業資質維護工作,定期對照資質標準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改正,進一步夯實企業管理基礎工作。
2.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資質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做到“核查口徑統一化、核查標準規范化、核查程序合法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施動態化日常監管。
3.有效保障核查工作及時有序推進。每季度原則上應確保動態核查企業數量不低于其轄區企業總數3%,其中,涉及首次申請、升級、增項、重組、合并、分立等資質企業應全部納入核查范圍。動態核查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未達標的建筑業資質,應及時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整改期內未完成整改的企業,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1.
2021年季度各市、區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資質動態核查情況匯總表
2.
2021年季度各市、區建筑業企業(含市政類)資質動態核查不達標企業匯總表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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