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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黃石市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實施方案》、《黃石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暫行辦法》、《黃石市保障性住房專項貸款資金管理細則》等系列文件,搭建起圍繞配售型保障房“購、售、管”等全流程制度體系。
政策明確:在黃石城區無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黃石城區無房,且在一年內無房產交易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即可申請配售型保障房:
(一)參加工作未滿五年的工薪收入群體;
(二)各級政府引進的各類人才(包括科技人才、教師、醫護人員等);
(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四)黃石城區中低收入家庭(城鎮戶籍住房困難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唯一住房被征收或納入危舊房改造范圍的家庭;
(六)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
另外,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市管高層次人才公寓和租賃補貼政策的保障對象也可以申請配售型保障房。
目前,黃石市創新投資公司已收購下陸區東方蘭庭商品房項目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共計965套(均為120㎡以下)。為確保政策落實落地,切實將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已在東方蘭庭小區設置了展廳,打造了常態化服務網點。組建專班現場聯合辦公,全天候提供政策咨詢,全力滿足購房者實地看房需求,為配售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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