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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租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隨建〔2022〕5號)2022年10月2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兩年,現有效期即將屆滿。
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局長辦公會同意,《隨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租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隨建〔2022〕5號)繼續有效,有效期自該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兩年。
特此通告。
隨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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